大辰昭令:窥世局 章十二:帮凶(1)

大辰昭令:窥世局 乐舞庭然 军事历史 | 架空历史 更新时间:2020-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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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翠鸟的问题,再向下也问不出什么来了,于是李衍掉转话题,问道:“那日夜晚,你们都在做什么?”

赵怀清闻言皱了眉毛,思忖不过片刻就反应过来他的用意,到底是信不过平州州衙里的这些差役。而他也隐隐感觉出哪里不对来。

这话就要从那块玉佩说起,之前说过赵怀清这个平州知州是从知州下辖的官吏直接调到知州任上的。

他的升任在开盛元年之前,也就是迎康七年、辰武嘉帝还在世时的事。

原先也是要按照规矩,先到京畿任几年的京官考察一番之后,再下派到各地方的,只是调书还没到他手里,武嘉帝就驾崩了。而后今上即位,改称开盛,他这批官吏又接了一道文书,就直接调到任上了。

说他年高不假,德重也不假,年高德重,这都是他在平州做官时积攒下的口碑。他没有进到过大辰的朝堂,也就不可能听说过这么一块玉佩,这没错,但他见过这块玉佩,这也是真的。

他是什么时候见到的呢?就在李衍来到平州之前不到十天的时间里。一个黑衣蒙面的男子来到他家府上要求见他,那男子说要给他看一幅画。画上就是那块玉佩的样子,笔锋与平常的水墨画大不相同,更偏重工笔一些,十分细致,几乎可以说分毫不差,还勾上了颜色,更显得惟妙惟肖,所以他才能在看到那块玉佩时,一眼就能认出来。

他为什么会知道那是皇帝的玉佩?这是因为那幅画下有今上的私印,他当初收到的第二道文书上就有。

从李衍到达平州、不,也许更早,从那拿画的男子来后,他就似乎觉得州衙中的差役有些异常。人还是那些人,号令还是听的,对待上官的态度也是一样的恭敬,只是时疏时离,同一张面孔下却像是两个不同的人。

实在叫他捉摸不透。只是这回事也没法拿到明面上说,只能自己私下忖度一二。

李老爷先是一愣,停顿一下才明白他说的是什么时候:“回大人,那日并无特别的事,我们府中的人原是照常作息的。”

这就叫飞来横祸,在惨祸发生之前,根本不会有人特意提醒你,诶,注意一点啊,你马上就要倒霉了。

“是几时睡下的?”

“亥时过半。”

“你们平日里就是这个时辰歇息的?”

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是耕作人正常的作息规律,而对于这些达官显贵——哪怕曾经的达官显贵,家中多是富裕的,点个油灯也费不了许多钱,于是在烛光的照耀下,使得他们除了白昼之外,有了更多的时间去做一些事情。

不过,他实在想不出李老爷这家有什么事要将油灯点到亥时过半的时辰,就是要多做些事,一般来说也到不了这个时间啊。

“哦,是、是小儿那夜在外喝酒,等得晚了些。”

说起这话,李老爷的声音都显得有些沙哑了。虽然说他儿子是罪有应得,但也是他的亲生儿子,到底是不忍心的。

“怎么,你儿子经常出去喝酒吗?”果然是个纨绔子弟,听李老爷的说法,这位李公子还不是偶尔出去,整日的花天酒地。

“是。”

“他一个人喝的酒吗?”其实他之前就交待人探查过,他并不是不知道那天晚上那位李公子在做什么,还要再问一遍,是为了对照看看报到他这里的消息是否有被人刻意隐去。从李老爷的言行来看,除了两个使女,在其他的事情上他是没有隐瞒的,从这点就可以看出,即使他惧怕二人身后依仗的势力,他也依旧存在一丝为儿子报仇的心,问这些话也是看看能不能从他这里找出什么破绽。

“是。小儿就只是自己出去喝喝酒,并没有人作陪。”

“这倒难办了。他是在哪里喝的酒?”

“他平时只常去一家酒楼的,就是两条街外那家迎客酒楼。”

他的确没说谎,迎客酒楼是距离这里最近的一家酒楼了,常去也正常。

他派去查访的人回报说,那日李公子亥时便离开了迎客酒楼,这一点也得到了李府中看门人的证实。今次带所有的下人去问话,当然不是只为查找一个也许存在也许不存在的人的下落,有些事情也可以一起问了。

“他是什么时候回来的?”两条街外,步行时间最多一刻钟,就算喝醉了,要回来也不会超过二刻。

“亥时一刻才听门房回报公子回府了,草民这才收拾睡下。”

“哦,门房回报?那你见到他了吗?”

“是的,见到了。那时小儿喝得有些醉醺醺的,只见过草民和他母亲,草民就着人将他扶回房了。”可谁又能知道稀里糊涂地就成了最后一面。

“喝醉了?”李衍一挑眉,“他之前也是这样喝得醉了才回来?”

“并不总是,也有过。”

“那他喝酒带了几个人去?”就是没找个酒友,一个大家公子也不至于一个人去酒楼喝酒,特别是这般纨绔子弟,会抓住每一个可能的机会来显示自己的身份的与众不同来满足他自认为的高人一等。这样一个场合用来显示他的排场再合适不过了,怎肯放过呢?那个谱都不知道摆到哪里了。

这一问之下,果然是这样。“他……没带多少人。”

看吧,连自己亲爹都不好说出口了。想到这里,李衍的口气愈发严肃起来,人越多越不好查:“没带多少是多少?”

“五六个人。”

就算两把门的一个倒酒的,也不过三个人,真不知道都是哪里要用五六个人。

他还真当自己是个什么东西了,李衍更是不屑,他的出身决定了他曾经也是受人压迫的那类人,因此对于这些不甚成人的,他自有一丝儿报复的心理,就算不做什么,看着他们这些人不好受,他的那口气也是通顺了的。

“是男的还是女的?”就算他带个使女去李衍也不意外,这是他能干出来的事。那次在延青堂,他不是就带了两个使女过去么。

“三个男仆,两个使女。”

“让人把他们带来。”

李公子去迎客酒楼喝酒要的是一个包间,问酒楼的人也只能知道他是何时去何时离开,却是无法再知道更多,人家开酒楼给客人的包间里安排个自己酒楼的人干嘛。

五人带到,问过五人之后,却是没有发现有什么不对的地方。三个男仆果然是两个守在门口、一个负责倒酒,那两个使女是负责给他揉肩捶背的。看那两个使女一副怯生生心有余悸的模样,没有作伪的痕迹,他可以肯定他们没有说谎。

于是从对这五人的问询中可以知道从李公子喝完酒到回到府中这段过程没有什么不对劲,那么问题只能出现在回到府中、李老爷着人将他送回房之后。

从之前的验尸结果来看,当他被人引到房内时,他的状态应该是已经差不多醒酒了,他的头脑对自己的作为是清醒有意识的。

再结合夏如颜的回话来看,当李公子被引到房内时,第二人应该是紧随其后的。他们的行为不难解释,或许他们一开始并没有打算杀人,他们的第一动作应该是试探,而通过试探得知这位李公子并没有悔过,于是第一人中途变更了,伙同第二人将之置于死地。

可以说,如果李公子有悔过之心,不再重复曾经犯下的错误,能够克制住自己,那么这一场惨剧也就不会发生了。

说到底,他的死,怪不得任何人,要怪只能怪他自己罢了。

只是还有一个问题,这一二三人都是谁?

“那个悦生和鹿鸣,在你府中是做什么的?”

“鹿鸣是负责修剪庭院那些的活。悦生,她……”

“她就是那天站在你夫人旁边的侍女吧?”想到那天那女子几个微小的举动,李衍猜测道。在李夫人倒下去后,她的反应有些不合逻辑,还有就是那若有若无的笑,看来不是他的错觉。

“是,她是在家妻身边服侍的。”

“那她的房间怎么会安排在东院?”按理说,在主人家身边服侍的人安排的住处应该是比较靠近主人家的,夜间有什么事也方便。

“这,夜间服侍的人不是她。”

“哦?怎么,这是需要多少个服侍的人还分个早晚间的?”

“大人误会了……”李老爷忽觉一股寒气自下方袭来,他是真没想到在这个问题上还能被上官揪着问询。

“你说误会,那你倒说说为什么。”

“这悦生只是府中的使女,不是侍女。她和我们府中只是签名契的关系,而不是卖到我们府中的终身契。”

签名契这个东西也是在开盛二年的整改中提出的,开盛三年起正式执行。

开盛三年之前的所有卖身契一概作废,代之以终身契和签名契两种形式。签署签名契还是终身契,由契人自行选择。或者不愿意再为仆从,也是可以的,过去的契主不得阻拦契人离开。

每个契人都有一份布袋放置的证实身份的当文,存在署约地,放在几个大箱子里。这份放在布袋里的文案是非常重要的,在哪里署约,这份文案就要递交到哪里。不过这份当文是由署约地之间交付的,通常情况下不会经过契人本人的手。

签名契相当于短期的合约,合约的期限大多是一年三年至多五年,到期之后,续签或者不续签是可以选择的。而终身契,说直白点差不多就是卖身契,就是换了一个更好听点的说法,一旦签了就很难离开某一家一府。不过和卖身契的最大不同在于,终身契可以转成签名契,只不过转成签名契之后,也就解除了契约关系,且有规定,此后不可和同一家再签署任何契约。

不论是签名契还是终身契,都是必须要在官府留底的,也就是说在官府中也要有一份同样的契约。官府要将契人和契主的名字登记到纸上,这些纸会被汇编成册,称为录契书。

如果没有留底,这纸协约,官府是不予承认的。没有留底的契约,契人可以随意离开,这样极有可能损害契主的利益;也有可能契人做了工,得不到相应的报酬,如果没有留底,打了白工也无处申诉。因此为了保证双方的利益,凡是署约都必须留底。

也考虑到违背契约的问题,契主将契人存在府中的那份契约归还官府之后,由官府将两份契约一齐封存起来计入当文,并在录契书上用朱笔划去契主和契人名字之间的对应关系,此后再契人再如何行事,都不是契主可以管的了。

对于签名契,合约的期限内,契约双方也有违背合约的权利。当然,违背合约是要受到惩罚的,这个惩罚具体可以双方商定,通常以背约金的形式出现,背约金一经约定,不得变更、特别不允许加重。当契人完全缴纳了背约金额,此契约便就此作废,且契主没有权利扣留合约。

若契主拒不交出契约,这也没有关系,只要契人可以证明自己已经完全缴纳了背约金额,那么官府就会判定契约的解除。

并出具加盖州府印章的证明,以保证在解除契约之后、契人今后的权利不受损害。

这一点主要是针对那些在本地署约后背约并想要外出重新署约的人来说的,要想出原地署约,需要原署约地放行当文,由原署约地统一配发至现在的署约地,如果现在的署约地收不到这份当文,那么就会对想要签约者做出拒绝接收的处理。

离开原署约地,可能在有些手续上会耽搁不应该的时间,为了防止原署约地对想要外出署约者的有意阻挠和不放行,因此设立了这条规定。

相对来说,在契约的执行中,契主是处于优势地位的,因此,政令中在保证契主应有的权利之外,没有对其进行刻意维护。

每月的工钱可以由各府自行设定,但是需要经过官府的核实,官家认为工钱合理即生效,否则打回重新设置,屡教不改、不想为仆人支付恰当工钱的府邸主人,一律送交官办,由府中仆人商议决定如何处置其家。

这些规条都非常明确地记录在整改后的大辰律中。

虽然说这一道政令有些惊世骇俗,明显损害了贵族和财阀的利益,但因为受到了几乎所有在官宦人家为仆的民众的支持而得以顺利执行。

开盛这几年来,发生的大事几乎要和武嘉帝二十多年的统治下发生的相比肩。

要问各种财主权主他们为什么不反抗?

兵权全部集中在中央,掌握大辰精锐的护国将军的封家忠于今上,而地方稍有异动的武装,自开盛元年经过几乎一整年的动荡,被全部收缴,剩下的地方军队都是忠于大辰朝廷的,最多也就是可能参与皇室内部的洗牌,却绝不会想要推翻大辰的统治。

经过充分的利弊权衡后,他们很容易明白按照政令行事,是使自己损失最小的选择。

因此,这一道政令还是十分雷厉风行地执行下去的。

近几年来,由于大大小小的整改,大辰越发繁荣昌盛,周边小国的国民也纷纷涌向大辰。

“也就是说,在夜间,你们并不知她的去向。”

“是的。不过她也没有出府,要出府是需要报备的,那日没有她出府的记录。”

“这是当然的。她应该就是那日的帮凶之一。”另一个帮凶,应该就是那个鹿鸣了。他如此猜测着。

李衍回头问赵怀清:“知州大人你看呢?”

“大人说的不错。只是有一点,大人,下官冒昧猜测,那日除了一个凶手之外,会不会只有一个帮凶?”

“这怎么说……”

随着案情的慢慢进展,如今再来想做下此案的起码三人的这个猜测,是不是太武断了?第一人和第三人有没有可能是同一个人呢?

“他要将人带入李府之中,最好就是从东院,这样也不引人注意。那个时候根本没有其他的人在场,即使他是先伙同第二人将李公子杀死,将第二人送出府再回到李府,这个时间也是足够的。”

虽然李老爷说出府需要报备,但是等人都睡下了,再从东院的门进来,只要悄声一些不弄出多大的动静儿,不就没人知道了?再者说,东院又不和西院似的,住的又不是重要人物,钥匙每间房都有一把,要从东院进来不是难事。

困难的是如何从东院进到西院。

———————

亲们,明年初月中见。

合约那部分对应现实简直不要太明显啊。

当然最重要的还是,祝我自己考试成功,加油胜利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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