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本章开始听卯时的钟声敲响了。
这声音沉闷、悠长,往常这个时候,午门外应该是最热闹的。轿夫的吆喝声、官员的寒暄声、马蹄的踢踏声,能汇成一股乱哄哄的暖流。但今天,空气里只有一种诡异的安静,那是被刀锋刮过后的死寂。
礼部侍郎钱谦益的府邸前,两盏并没有熄灭的气死风灯在晨风中摇曳。
钱谦益坐在太师椅上,眼窝深陷,脸色蜡黄,像是刚被人从坟地里刨出来一样。他面前的红木桌上,摆着一只空了的黑釉药碗,碗底还残留着褐色的药渣,散发着一股令人作呕的黄连味。
“钱大人,时辰到了。”
说话的是太医院的李太医。这老头平日里见谁都乐呵呵的,今天却像个勾魂使者。他身后站着两名锦衣卫,手按绣春刀,面无表情地盯着钱谦益的脖子。
“老夫……老夫觉得这病……”钱谦益捂着胃,那里翻江倒海,那不知名的苦药汤子灌了一宿,他现在的感觉比死还难受。
“皇上说了,大人是国之栋梁,身子骨最重要。”李太医皮笑肉不笑地拱了拱手,“若是大人觉得还不能上朝,下官这就去煎第二贴药。这次加了巴豆和大黄,通通气,也许就好得快些。”
听到“巴豆”两个字,钱谦益的脸颊肉猛地抽搐了一下。
他看了一眼门口那如同门神般的锦衣卫,又看了一眼李太医手里准备去抓药的动作。
“不……不必了。”
钱谦益撑着桌沿,颤巍巍地站起来,双腿有些发软。
“老夫觉得……皇恩浩荡,这病,突然就好了。”
李太医立刻露出满意的笑容:“大人果然是吉人自有天相。既然好了,那就请吧。轿子都在外头候着呢,锦衣卫的兄弟们怕大人路上再受了风寒,特意全程护送。”
护送?那是押送!
钱谦益深吸一口气,整理了一下有些凌乱的官袍,迈过门槛时,脚下是个踉跄,差点摔倒。
这哪是去上朝,这分明是去刑场。
……
皇极殿前的广场上,百官列队。
今天的朝会,出勤率高得吓人。
除了几个实在年纪太大、喝药喝晕过去的,昨日告病的大员们,有一个算一个,全都到齐了。只是这精气神,实在是不敢恭维。一个个面如菜色,眼圈发黑,站在寒风里瑟瑟发抖,时不时还能听到几声压抑不住的干呕。
没有交头接耳,没有私下议论。所有人都低着头,盯着脚下的金砖,仿佛那上面长出了花儿。
“皇上驾到——”
随着王承恩一声尖细的长喝,朱由检大步走上御台。
他今天没有穿繁复的冕服,而是穿了一身在此刻显得有些格格不入的窄袖常服,腰间依旧束着那条明黄色的带子,显得干练而锋利。
他在龙椅上坐定,目光如电,扫视了一圈下方的“病号”们。
“众爱卿,早啊。”
朱由检的声音里透着一股子令人牙酸的轻快。
“朕昨夜忧心忡忡,只怕各位大人的身子骨撑不住。今日一见,看来太医院的医术确实高明,这才一宿的功夫,大家都生龙活虎了。”
台下众臣心里骂娘,面上却还得谢恩。
“臣等……谢主隆恩。”
稀稀拉拉的声音,有气无力。
朱由检也不在意,他身子微微前倾,手指轻轻敲击着扶手。
“既然病都好了,那就说正事。”
他没有像往常那样等着太监念奏折,而是直接从袖子里掏出一份文书,扔给了站在丹陛下的王承恩。
“念。”
王承恩展开文书,清了清嗓子,大声读道:
“奉天承运皇帝,诏曰:京营积弊已久,兵备废弛,实乃国之大患。即日起,着前陕西按察使孙传庭,提督京营戎政。赐尚方剑,专断练兵之事。凡京营选锋、粮饷、军械,皆由孙传庭一言而决。兵部不得掣肘,户部不得拖延,内廷不得监军。钦此!”
这一道圣旨念完,底下瞬间炸了锅。
原本半死不活的官员们,像是被踩了尾巴的猫,一个个猛地抬起头,惊恐地看向御台。
提督京营戎政?
那是兵部尚书或者是勋贵才能坐的位置!孙传庭一个辞官回乡的闲散人员,一步登天?
更可怕的是后面那几句:兵部不得掣肘,内廷不得监军!
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这支军队将完全脱离文官集团的掌控,变成皇帝手里的私兵!大明两百年来“以文制武”的祖制,被这一道圣旨直接撕得粉碎。
“皇上!不可啊!”
兵部左侍郎大步出列,扑通一声跪下,声泪俱下,“祖宗之法,兵权必归部议,武将不可专权!孙传庭虽有才干,但并未经战阵,如此放权,若是他心生异志,京师危矣啊!”
“心生异志?”
朱由检冷笑一声,“张彝宪倒是没异志,他在神机营贪了多少?赵长庚也没异志,他把军情卖给建奴卖了多少年?”
他站起身,走到御台边缘,居高临下地盯着那个兵部侍郎。
“你们管了这么多年,管出了一群叫花子兵。现在朕换个人管,你们就急了?”
“朕意已决。”
朱由检一挥衣袖,截断了所有想要劝谏的声音。
“孙传庭现在已经在校场点兵了。谁若是不服,想去跟他讲讲道理,朕可以派锦衣卫送他去。”
又是锦衣卫。
这两个字现在就是百官头上的紧箍咒。
兵部侍郎张了张嘴,最后还是颓然地磕了个头,退回队列。他看出来了,这小皇帝是个疯子,谁敢挡路,他是真敢杀人。
“退朝!”
朱由检懒得跟这群药渣废话。威已经立了,权已经分了,剩下的,就是看孙传庭这把刀够不够快,以及徐光启那边的火够不够旺。
……
下了朝,朱由检连早膳都没顾上吃,直接带着王承恩去了工部下属的王恭厂。
这里是大明最大的火药局,也是前两年那场神秘大爆炸的发生地。如今虽然重建,但依旧透着一股萧条。
不过今天,王恭厂的一处偏院里,却是热火朝天。
徐光启穿着一身布衣,袖子挽得高高的,正对着一群工匠指手画脚。他花白的头发有些乱,手里拿着一把卡尺,脸上挂着汗珠,完全没有阁老的架子。
“不对!这尺寸不对!”
徐光启的声音有些嘶哑,“皇上给的图纸上标得清清楚楚,这击锤的弧度要有半分的余量,不然撞击不到火门!”
“徐爱卿。”
朱由检背着手走进院子。
“臣徐光启,参见皇上!”徐光启连忙放下卡尺,就要行礼。
“免了。”朱由检快步走过去,扶住这位老科学家,“这里不是朝堂,咱们只论格物,不论君臣。”
他看向工作台上。
那里摆着一杆刚刚打造出来的样枪。枪管比普通的鸟铳要粗一些,壁厚明显增加,这是为了适应颗粒火药的高膛压。
而在枪机的部分,不再是那一根晃晃悠悠的火绳,而是一个精巧的铁质击发装置。
这就是燧发枪的心脏。
“卡在哪了?”朱由检拿起那把样枪,手指扣动了一下扳机。
“咔哒。”
击锤落下,打在且铁上,溅起几颗微弱的火星。
“火星太小。”徐光启叹了口气,指着击锤后面的一根弯曲的钢条,“这弹簧片,劲道不够。咱们的铁,太软。若是硬度不够,回弹无力;若是淬火过了头,一扣就断。”
这是材料学的瓶颈。
弹簧钢,那是工业革命的基石之一。没有合格的弹簧,就没有可靠的枪机,更没有后来的钟表和机械。
大明的工匠懂得炒钢,懂得百炼钢,但对于含碳量和热处理的精确控制,全靠经验,就像是在撞大运。
“拿油来。”
朱由检把枪放下,卷起袖子,“再拿一块好铁,朕教你们怎么‘煮’铁。”
工匠们面面相觑,煮铁?铁还能煮?
不一会,一盆黑乎乎的菜籽油被端了上来,底下架着炭火,烧得滚热。
朱由检挑了一块质地均匀的苏钢,让铁匠锻打成薄片,弯曲成型。
“看着火候。”
朱由检盯着炭火中的钢片。
当钢片呈现出一种樱桃红的色泽时,也就是大约八百摄氏度。
“现在!”
铁匠夹起钢片,就要往水里淬。
“慢着!放油里!”朱由检大喝一声。
铁匠手一抖,下意识地把通红的钢片扔进了滚油盆里。
“滋啦——”
一股浓烈的油烟腾起,带着焦糊味。油液剧烈翻滚,包裹着钢片。
相比于水的急冷,油的冷却速度慢一些,温和一些。这样淬出来的钢,马氏体组织更细小,应力更小,不容易脆断。
“别急着拿出来。”
朱由检盯着油盆,“等凉透了,再拿出来,放回炉边慢慢烤,烤到表面出现蓝色的氧化层。”
这是回火。淬火加中温回火,这才是制造弹簧钢的标准流程。
半个时辰后。
新的弹簧片被装进了枪机。
朱由检举起枪,对着空地,深吸一口气,猛地扣动扳机。
“啪!”
一声清脆有力的撞击声。
一大蓬耀眼的火星像是喷泉一样溅射出来,落入药池。药池里没有放火药,但这火星的密度和力度,足以点燃任何干燥的引火物。
“成了!”
徐光启激动得胡子都在抖,他一把抓起那是还在发热的样枪,爱不释手地抚摸着那个击发机,“皇上!这……这油淬之法,竟有如此神效?这枪若是列装,我大明将士再也不怕风雨灭火绳了!”
周围的工匠们看朱由检的眼神,已经不再是看皇帝,而是在看一位祖师爷。
“这只是第一步。”
朱由检擦了擦手上的油渍,神色并没有太轻松。
“徐爱卿,这种枪,朕要三千支。一个月内。”
“三千?”徐光启愣住了,面露难色,“皇上,这王恭厂的工匠虽然不少,但熟手有限。手工打造这击发机极耗工时,一个月能造出三百支已是极限……”
“那就别用人手去挫。”
朱由检拿起一根木炭,在桌面上画了一个简单的草图。
“水力。利用城外的水车,带动砂轮和钻头。把零件拆分开,这一组人只做击锤,那一组人只做弹簧,最后再组装。”
“还有,别让工匠们白干。”朱由检从怀里掏出一叠银票,那是昨天从赵长庚家里抄来的,“这是五万两。告诉工匠们,每造出一支合格的枪,赏银一钱。谁要是敢从中克扣,朕就把他塞进炉膛里当炭烧!”
徐光启接过银票,只觉得沉甸甸的。
他看着眼前这个满身油污、眼神狂热的年轻皇帝,心中涌起一股前所未有的豪气。
“臣,领旨!一个月后,若交不出三千支枪,老臣提头来见!”
……
与此同时,京师西郊,神机营校场。
深秋的太阳挂在头顶,却照不暖这片肃杀的土地。
孙传庭站在点将台上,手里并没有拿那把尚方宝剑,而是提着一根沉重的硬木哨棒。
台下,是一万多名经过初步筛选留下的士兵。
那一万多人已经站了一个时辰的军姿。不少人双腿打颤,摇摇欲坠,但没人敢动。
因为在队伍的最前面,已经躺着十几个被打断了腿的刺头。
“都给我听好了!”
孙传庭的声音浑厚如钟,震得人耳膜嗡嗡作响。
“在我的营里,没有皇亲国戚,没有关系户。哪怕你是天王老子推荐来的,跑不动,就给我滚!”
他指着校场另一头,那里堆着几座像小山一样的麻包。
“每人背一袋沙土,绕校场十圈。跑在最后的五百人,革除军籍,滚回家去抱孩子!跑在最前面的五百人,今晚吃肉,赏银一两!”
“听懂了吗?!”
“听懂了!”
士兵们的吼声参差不齐,但明显带着一股子狠劲。
这是最原始的优胜劣汰。也是最有效的练兵法。
“跑!”
随着一声令下,上万名士兵像潮水一样涌向沙袋。
尘土飞扬,遮天蔽日。
孙传庭站在高台上,眯着眼看着这混乱却充满生机的一幕。
而在校场的角落里,那个叫刘二狗的老兵,正死死地扛着一袋沙土,咬着牙,满脸涨红地往前冲。他的鞋跑丢了一只,脚底板被石子硌出了血,但他一步都没停。
他记得皇上塞给他的那锭银子。
那银子烫手,烫得他心里发慌,烫得他觉得如果不把这条命豁出去,就对不起那个给他擦手、叫他名字的年轻人。
“杀!”
刘二狗喉咙里发出一声野兽般的低吼,猛地撞开前面挡路的一个壮汉,向着终点狂奔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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