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本章开始听“大哥,你们打算去哪里?”
林恒带着方玲玲,刚走出他那破茅屋的大门,只见迎面走过来了四个十五六岁的小伙,手上还提着点米面,酒肉,肥鸡等食物。
这四个小伙,正是整日跟着林恒一起瞎混的村里的小伙,分别叫做:许达、常春、唐和、胡海。
这几个人年纪都比林恒小两三岁,他们最大的唐和也不过16岁,最小的常春今年才14岁。
别看这林恒在村里人眼里,在他那死去的老爸眼里是个败家子。
但是在这几个“小弟”眼中,林恒绝对是仗义疏财,非常讲义气的“带头大哥”。
每次林恒把家里的东西当了,买酒买肉大吃大喝,都有这几个小弟的份。
“你们?这是干嘛?”
“大哥,我们知道朝廷给您派来了一个嫂子,我们也知道,您家里最后的十几斤粮食,都已经被您换成酒肉,被我们哥几个吃了。
今天是您大喜的日子,所以我们哥几个凑了点钱,买了点酒肉,给您贺喜。”
哟……
还不错呀,看来这原宿主虽然混账,但也绝对不是一无是处,还知道收下几个小弟。
而且看起来,这些小弟对他的尊敬崇拜是真心的,绝对不是另一个时空那种,把人家的大方当傻子。
仗义多是屠狗辈,负心多是读书人。
看来这句话在哪个时空都没错。
林恒见这几个小弟,手上都提着米面酒肉,自己肚子也咕咕作响,干脆也不去打什么野兔了,他又回过身,推开自己那破茅屋的大门,对众人说:
“大家进来吧……”
众人一拥而进,也不等林恒吩咐,大家都七手八脚的,煮饭的煮饭,切肉的切肉。
只一会,一锅香喷喷的白米饭,一锅香喷喷的鸡汤就煮好了。
“饭菜煮好了,我先给你盛一碗鸡汤吧!”
林恒看见这鸡汤义煮好,从碗柜里拿出一个大海碗,给方玲玲盛了满满一碗。
“谢谢夫君!”
方玲玲接过那碗鸡汤,还没吃到嘴里,眼泪便大滴大滴地流了下来,让那本来有锅灰的脸现出一条一条的本色。
“快趁热喝了吧,喝了再吃白米饭,只是别吃太多别撑着就好……”
“来,大哥,今天是您大喜的日子,小弟敬您一杯!”
那常春从怀里拿出了一瓶酒,给林恒满满地倒上一杯碗,又给各位兄弟都倒上,各位兄弟都碰了一下,然后一饮而尽。
一碗酒下肚后,林恒压低了声音问:“许达,常春,你们老实跟我说,你们哪来的钱买米面酒肉,是不是去……”
说完,林恒做了一个偷的动作。
林恒知道,这几个家伙,早就父母双亡,都是孤儿,他家还有一个茅草屋,一个铁匠铺,他爹在时,多多少少都还有点“家产”。
而这几个家伙,真正的是上无片瓦,下无寸地,连茅屋都没一间,冬天就睡炭窑御寒,夏天则天当被地当床,靠帮点零工为生。
他们哪来的钱买酒买肉,所以林恒第一反应就是他们去偷来的。
而在这个时空,偷窃是大罪,大周法律规定:偷鸡、犬者剁手,偷牛、豕者诛。
偷鸡、狗这种价值的小东西,就要剁手,而偷猪、牛这种价值的大东西,就要杀头了。
所以尽管林恒他们这帮人穷得叮当响,而且也整日游手好闲,不务正业,但却还不敢去偷。
“大哥,是去偷的……”
常春他们倒也老实,没有欺骗林恒。
“我不是跟你们说了,不要去偷,不要去偷,不要触碰朝廷的律令吗?
实在没吃的,我再把我这张弓拿去当了,你们把我的话都当耳边风吗?”
“大哥,不是我说你,就算你把这张弓当了,得那三五两银子,又能让我们兄弟吃几顿呢?
如今这世道,穷人没办法存活,与其等待着饥饿而死,还不如去偷去抢被官府抓住砍头死,同样是死,起码是个饱死鬼……”
“……唉……”
林恒听了许达,常春他们的话后,长长地叹了口气。
是的,这许达,常春他们说的都是现实,林恒他们所在的山村,虽然是穷乡僻壤,各种资讯异常闭塞,林恒对于这个“天下大势”,也不可能有客观的分析。
但从这个村子的贫困状况,以及贫富差距来看,这大周的江山,离“崩溃”应该不远了。
“夫君,你没听说过:窃钩者诛,窃国者为王侯吗?
如果夫君和几个弟兄,齐心协力,把这大周的江山,一并夺了过来,自己建立朝廷,制定法律,哪又还有谁能够砍各位兄弟的头,剁各位兄弟的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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