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本章开始听“根据大周律令,但凡男子年满18岁,若尚未娶妻,则由朝廷派发妻子一名。
今匠户林恒,年已十八,尚未婚配,故朝廷派来逆臣方儒之女方玲玲为尔妻子,尔不可敷衍推诿……”
这两个腰悬利刀,带着水火棍,面相凶狠的县衙衙役,将一个十六七岁的小姑娘往林恒的破茅屋中一推,照本宣科的念完那段台词,也不管林恒有没听见,就自顾自地走开了。
“大周律令?”
“派发妻子?”
“逆臣方儒之女?”
这什么东东啊?劳资什么时候跑到横店了?
林恒听完衙役的话后,仿佛条件反射一般,从那破茅草堆中跳了出来,打开那破茅屋的篱笆门,向那两个衙役追了出去,大声喊道:
“喂,大哥,我不想做群众演员,我要回家……”
谁知道那两个衙役根本听不懂他说什么,而是拔出了腰刀,恶狠狠地向他威胁道:
“朝廷派发妻子,不得敷衍推诿,若再无端喧哗,抓去衙门大刑伺候……”
靠……
难道这里?不是横店?
而是?
穿越了……
林恒这才注意观察周围的环境,只见四周都是低矮破烂,四面漏风的茅草屋,哪里有一点横店的样子?
再观察一下自己,只见一身古代武士装,脚上一双布鞋。
真穿越了……
两段记忆如潮水一般涌进了林恒的脑袋。
大周朝!
淮西行省!
淮阴县!
林家湾,林恒穿越到了一个家徒四壁的匠户家里。
当这些记忆都在林恒脑子中生根了之后,林恒自顾自的嘀咕了一句:
“特么的,是不是叫做林恒的人都特别命苦啊!”
前世的林恒来自贫困山村,拼命努力,考上了大学。
家里砸锅卖铁,借银行贷款供他读完硕士,博士,毕业后成了高级机械工程师,年薪数百万。
但是万万没想到,因为太想赚钱,连续加班996,头一晕,光荣的加入了穿越者大军,来到这个叫大周的王朝,附身到这个匠户林恒身上。
是的,他附身的这个铁匠,也叫林恒,说起来,比他还惨。
刚生下来没几个月,他母亲就因为有上顿没下顿,又被给他喂奶,营养不良死了,成了一个没娘的娃。
按理说,几个月的娃,娘死了没人喂奶,应该活不下来。
但这林恒却是像顽强的野草一样,靠喝家里的一只刚下崽的母狗的奶,硬是活了下来。
而他的那个铁匠父亲,也因为贫病交加,在他16岁的时候,一命呜呼,死掉了。
他成了真正的孤儿……
不过,大周朝廷可不管这些,无论男女,只要到了16岁,就必须交人头税。
16岁的半丁每人每年交5钱银子的人头税,18岁的成丁每人每年交1两银子的人头税……
这点倒有点像后世的某些公园卖票,1米以下小孩免费,1.4米以下的半大小孩半价。
至于16岁以下的小孩为什么不收人头税,倒也不是朝廷仁慈,而是怕如果婴儿也收人头税,穷苦百姓们交不起,婴儿“死亡率”急速上升……
老百姓们交不起税,也不敢抗税,但躺平不娶,不生总可以吧?
不可以!
为了刺激人口增长,朝廷规定男子年满十八,女子十六,必须成亲。
若是男的因为好吃懒做,好逸恶劳,或者身体残疾,娶不到老婆怎么办?
有办法,你娶不到老婆,朝廷给你派老婆嘛!
反正现在朝廷高层內斗激烈,动辄株连九族,那些被诛连的大臣,除了“首恶”被砍头正法之外。
其余的“协从”,男的则去充军当炮灰,女的则派发到各穷乡僻野给这些18岁的成年男丁,应该娶亲却娶不到老婆的男人做老婆。
在大周,本来就因为长期战乱,阴盛阳衰,待嫁女多得不要不要的。
所以无论多么的穷乡僻野,这个男的只要不是残疾,或者恶名在外的好逸恶劳者,正常的成年男性,都不可能娶不到老婆。
而实在娶不到老婆的,那自然由朝廷派发了。
至于那女的愿意不愿意,或者男的愿意不愿意,朝廷可不会管这些。
朝廷派发下来的老婆,女的没有不嫁的权利,男的同样没有不娶的权利。
在大周朝廷眼里,这些老百姓不过是他们的牲口,到了该繁殖的时候,自然会牵个母的或者公的来,让它们配种,好生出小牲口。
至于牲口喜欢不喜欢,愿意不愿意,公的和母的看得对不对眼,可不是主人考虑的事情……
爱情?
太奢侈了吧!
真特么坑啊!
别人穿越,要么带了仓库,要么带了武器,要么带了吊炸天的系统。
或者穿越成了富家公子,王侯将相,大把的银子,一堆的绝色美女……
而自己穿越,却特么的穿越到了一个家徒四壁的孤儿。
就这家庭,可能当年的明太祖朱元璋的老家,也比这要好一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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